1、“七五”普法是指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通知指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16年4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七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我国自1986以来,已完成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
2、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校中的基础作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为广大师生学法、用法和提高法律素质服务,为推动师生树立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文化、开展法治实践,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学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校师生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依法治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明显增强,形成“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崇法”的校园法治环境。
4、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
5、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依宪治国的思想意识;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师生维护知识产权和保密法的自觉性;深入学习宣传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治课程通识教育,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教学,提高师生解决法治实际问题的能力。
6、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重点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师、大学生、中小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
7、实施要求:以提高依法治校能力为重点,大力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培养法治思维为重点,开展教职员工法治教育培训;以培养遵纪守法意识为重点,强化大中小学生法治教育。
8、实施步骤: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主要分以下3个阶段。宣传发动、培训骨干阶段;组织实施、深入推进阶段;考核评估和检查验收阶段。
9、组织保障: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监督机制,加强评估指导;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普法需求。
10、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观看电视、网站法制栏目;阅读普法资料和学习法律知识;向法律热线12348进行咨询;观看法制专栏、板报;参加普法考试等法律知识测试;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观看法制文艺演出;浏览普法网站等。
11、“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12、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将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有助于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13、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主体包括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4、社会治理“一感两度两率”:“一感”即群众安全感; “两度”即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满意度;“两率”即群众对平安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
15、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16、我国现行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确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17、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修订后的宪法共143条,分为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8、我国宪法的几次修改: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被称为“五四宪法”。此后又通过了1975、1978、1982三部宪法。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4次对1982年宪法即我国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2018年3月11日我国现行宪法完成第5次修正!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宪法修改内容包括十二个方面: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修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20、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为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了宪法保障;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提供了宪法保障;为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宪法保障;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宪法保障;为支持和健全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宪法保障。
21、修改后的宪法对公民的教育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22、《宪法修正案》新内容: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了宪法;规定了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增加了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写入宪法等内容。
23、公民正确行使权利条件: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2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6、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国家机关应当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国家机关应从本部门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任务实际出发,将本部门本单位普法重点任务、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等,分年度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出来,保证普法责任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人,使之可量化、可考核,确保普法各项职责任务落地生根。
27、“法律八进”是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家庭(简称“法律八进”)的活动。
28、以案释法是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工作中,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司法实践、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养的过程。
(编辑/赵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