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马怀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启了法治建设的新征程,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短短近六年时间,我们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而没有做成的事情,法治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新成就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和道路方向。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统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真正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也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为了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成立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二是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凸显了法治的基础性、支撑性和保障性作用。习近平同志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方略,开启了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将法治中国建设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了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战略目标。继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后,凸显了法治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地位,也提升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保障性作用。
三是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点任务,形成了法治建设的工作布局。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要求统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各方面各领域的法治建设必须统筹设计、共同推进、协调发展,共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可以说,党的十八大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了协同推进和纵深拓展阶段。
科学立法提高了制度建设质量。“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注重时代变化和社会现实需求,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201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行政诉讼法》,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完善诉讼管辖、诉讼程序等方面规定了新的制度,力求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收效。2015年3月,全国人大修改后的《立法法》条文从原来的94条增加到106条,在完善立法体制,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机制和程序,维护法制统一这三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制度创设。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大幅扩张了享有地方立法权的主体,回应了近年来社会发展中的治理精细化需求。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向全国推开。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完善行政诉讼架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检察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严格执法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得到了高度关注。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等七个方面的重大任务和四十项措施,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一批规范行政权的制度和措施在短时间内落地并开始有序运行:“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权力清单制度有序推进,转变政府职能的效果逐渐显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加快,行政规范性文件过多过滥的势头得以控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迈出新的步伐,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逐步推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也得到基本落实。
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蹄疾步稳,成效显著。“立案登记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司法责任制”、巡回法庭、专门法院等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密集出台,初步构建起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抓住“关键少数”,普及法律知识,带动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教育要注重抓领导干部。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中央专门出台文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谁执法、谁普法”,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党校、行政学院开设宪法法律课程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了全民普法,有效提升了全社会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将引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的诸多调整。随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成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必将更加明晰,各方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责任也必将更加明确,我们有信心破解法治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能力回应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挑战,将全面依法治国推向新的历史高度。
下一步,建议中央依法治国办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议对各地方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加大督察考核的力度;二是建议对各地方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开展评估、评价;三是建议对各地方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加大激励和问责力度。
(编辑/赵惠)